2023级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山东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鲁教研发〔2021〕1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制定了《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暂行办法》现向你们公布,请你们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特别说明:自2023级学生开始,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不再参加单独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